第一部分:1-5章
本部分重点: 4l*&3Ar 本部分重点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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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的适用范围
vn<S" 2.诉讼时效期间及其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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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用益物权和抵押权的效力
UPYM~c+} 4.权利质押
Ml Z`g,{ 5.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 Sn{esA 6.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q P}=nJ 7.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入伙与
E'G>'cW;x 8.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定
66*o2D\Q*G 9.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eMRxa> 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r(1 Ev 1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J (h> 12.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Xd6y7s 13.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
Y"qY@` 14.股东诉讼
YYHm0pc 难点内容讲解: Jy_'(hG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对于记名股票的股东,采用的是“通知”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会议在召开前20日内通知,临时会议在召开前15日内通知。对于持有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股东,由于是“无记名”股票,因此不能确定其具体的持有人,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采用通知的形式,而是应该采用“公告”的方式,即:不管召开的是年会还是临时会议,针对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都应该在会议召开的30日之前依法进行公告
)VT/kIq-U 第二部分:6-8章
本部分重点: * 5n:+Tw( 1.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
4lA+V,
#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UTJ) & 3.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特点的比较
Ie"R,,c 4.破产财产的分配
umzYJ>2t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oK6lCGM5 6.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K`%' 7.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
&[kgrRF@HU 8.上市公司的收购
5WT\0]RUa 9.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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