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su`]l"[,] 考情分析
a/.O,&3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T#1>pED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
iD :J 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0;e>kz3o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6R@
v>}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R=]l"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NLpk7r[\q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MRHz{`wa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W!T.S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 4Sj2
【答案】√
&cDnZ3Q;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t,R5FoV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g9I2SdaJ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zb@:l%sc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NsI3M4$8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7P]_03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05nG|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I#2Mq?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e.@Xk.P6 相关知识点: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W
32mAz;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ImklM7A 提示: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G?=X!up( 【例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2002年)
s<z{ (a 【答案】×
Cb.~Dv
!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jOts>uP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MsX`TOyO!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En}Gw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并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tb&{[|O^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Dw;L=4F
|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e9(&y*o C、有企业章程
O|%><I?I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5`6@CRef 【答案】AD
<JYV
G9s}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制定企业章程的强制性义务,选项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