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9dV!u!; 考情分析
`EVTlq@< 2008年教材将“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内容全部删除,今年考试“合伙企业法应是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
<K!5N&vh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M iIH&z 本章重点与难点授课内容:
oju/%ieh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ea;qWy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xXH%7%W'f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Z&[wU~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f[ GH 2、个人独姿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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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00年)
^mFuZ~g;? 【答案】√
hU5[k/ q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J/w?Fa< 1、对投资人的限制。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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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 提示1: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投资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b?^' 提示2: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eB/3MUz1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y\'j5nk3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2tCep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
2f`u?T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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