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权法 本章提示 ahhVl=9/ao
1.本章属于08年新增章节,是考试的重点章; t8U)za
2.本章在考试中的比重约为9分左右; eOZA2
3.要点多,与易理解;讲得慢,仔细看书。 |/]bpG 'z
第一节 物权概述 ?P4`
一、物权法概述 9 /t}S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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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 hkRv0q.'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W5s!T_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s><RL]+{G+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M[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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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 ' f}^/`J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P=K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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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Djv8 0
1.物权的种类法定 ?$ Uk[
2.物权的内容法定 c42p>}P[
3.一物有权 @Ys(j$U't
4.公示公信 8:huWjh]M
二、占有 -+'{C=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lh(A=hn"n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f4t]FM`B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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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P&|e|7
三、物权变动 x1|5q/I
(一)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o5BOe1_Pw
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 Q'7o_[o/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uKK{\+|Y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f|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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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权法》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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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dU:s^^f&R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7$m[h{l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B5=L</Aj
依照本法上述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b'tf:l
(3)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情形。 DS=kSkW^&5
2.不动产的物权登记的规则: 7EI(7:gOn
(1)地点 ky#<\K1}'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G\*`EM4
(2)登记簿与权属证书 ",#rI+ el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fR_)e:
(3)更正与异议登记 zc*qmb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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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告登记 vT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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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qWw@6VvoQ
(5)不动产物权买卖合同与登记 y!blp>V6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4khReF;
(二)动产的物权变动 [|ky~sRr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1}7Q7-z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M3q|7?
1.简易交付 v srce
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L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