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会计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考生在复习该科目时,经常涉及到一些需要记忆掌握的日期、比例、人数等数字,由于答案的唯一性,在考试中常以单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据笔者粗略统计,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试题中考查与上述数字直接相关的知识点占11分左右。为帮助考生记忆和掌握,笔者根据多年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和考前辅导经验,将《经济法》中与数字有关的知识点按日期、比例、人数进行分类整理,并分别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实践证明,此法有利于考生快速有效地掌握《经济法》中的有关要点,对于考生顺利通过《经济法》考试有着较大的帮助作用。 gJ+Mo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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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 $iEM$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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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ot;j6eAH~E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G{knO?BK
2、3日: mF%>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