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未完成罪(上下) C"hc.A&4
我国刑法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分为三种,这就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tTQ>pg1{qh
(一)犯罪预备 Vs9fAAXS4
1.案例 Q"QrbU
1994年6月7日中午,王强、罗强、王守洪共谋抢劫出租车。为此,三人共同准备锯齿刀、手术刀、剪刀、尼龙绳、不干胶带等作案工作,于当晚携带上述工具拦乘一辆出租车,意欲抢劫。在车上,他们说要去西门车站和九眼桥,引起了司机钟某某的怀疑。钟将车开至一出租车检查站,将可疑情况报告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立即将三人捕获。 r1F5&?{q
2.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1v,4[;{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9$#2+G!J
(1)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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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uQpV1o5iA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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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预备的处罚 js k<N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K0FWTmm
4.案例分析 PksHq77
本案王强等三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8V8gV?zm
(二)犯罪未遂 @R`OAdy
1.案例 GAz;4pUZ
被告人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被告人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2月7日晚9时许,被告人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现金(数百元)。于是,被告人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向厂保卫股报案。第三天上午8时15分,人们在小试验室找到了小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 )c+ZQq
2.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征 > `z^AB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zb:p,T@5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