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问:请列举出《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答:(1)无偿享有税务机关税收宣传的权利。 :MP*Xy\7&J
(2)享有税法知悉权。 fTOGW`s^
(3)享有保密权。 03/mB2|TF(
(4)享有申请减、免、退税权。 V0<g$,W=
(5)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R-_EY$k6
(6)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kSpy-bVn
(7)享有控告、检举权。 2dyS_2u
(8)享有尊重和保护权。 :#VdFMC<
(9)享有申请回避权。 @DNwzdP
(10)享有申请延期申报权。 &7XsyDo6
(11)享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h+ms%tNT
(12)委托代理权。 Nz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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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征管法中规定的在采取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住房和用品;申请退回多缴税款可一并退回相应的利息;对征税有争议,在提供纳税担保后可申请行政复议等等以及严格规范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众多规定都从各个不同角度充分体现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这一立法宗旨。 (KLhF
47、问:税务机关对欠税实行定期公告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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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这是给税务机关新增加的一项义务。税务机关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告各纳税人以前的纳税信用情况,一方面可以起到督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自觉尽快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与纳税人进行交易的第三方,了解纳税人欠税情况提供方便,减少交易第三方的风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这项法律义务,不断探索,积极实践,为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而努力。 2<T/N
48、问: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