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之前,照例先啰嗦讲一下个人所得税法,该章节是根据2007年6月29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和2008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的内容进行了编写,学习之前照样得将这二个法律、法规看一下。注会考试教材上并没有说明第十五章是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编写的,章节后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没有将以上二个法律、法规列举出来(见教材P293、P355),还是列举了旧的法律、法规,所以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看已修改后法律、法规,以免对教材中的内容不清楚
sUki|lP
另外,还得说一下有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区别,企业所得税是一种综合制的税,对于纳税人而言,只有一个税率,就其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征税;而个人所得税不同,它是一种分类分项的税,对于纳税人而言,应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来计算的。好啦,言归正传,看我的学习笔记。 h)MU^aP
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单位(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及侨胞)和无国籍人(是不是外星人,哈哈)。依据纳税人住所和居住时间的不同,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作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区分这二种纳税人,主要是对其哪些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zXGb
(一)居民纳税人,包括二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 ;第二种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一年的人。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全部收入(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境外已纳税的所得,有一个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的处理。 rerl-T<3
(二)非居民纳税人,也包括二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人;第二种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提缴纳个人所得税。 ~ e4Pj`?=K
(三)另外,关注一下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和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规定(教材P295),有许多人对这一块不是很了解。我想只要讲一下这二个规定的作用,大家可能就会明白了。对于其中的规定不再说明,只要记住,同样的出入境,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是按一天计算,而在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是按半天计算就可以了。 n'&Cr0{
1、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规定,主要是用来判断该纳税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 ir-= @@
2、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计算规定,主要是用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判断该纳税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没有直接关系。 2[
#7YWs
二、关于所得来源的问题,书上教材(P296)对七种所得作了规定,又用正列举法的方法,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了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非居民纳税人的。因此,非居民纳税人来说,主要关注: k6pXc<]8
1、个人出租的财产,财产的使用地是在中国境内的,其取得的租金收入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使用地是在中国境外,则不收征个人所得税的。 +].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