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TK^aM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关注: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了定义,即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的非货性资产,关注以下内容: }br<2?y,
1、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那么,对于房屋和建筑物而言,只要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即使未投入使用,其发生的折旧费用也可扣除。 IEr`6|X
2、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扣除。 y<x_v )k-
3、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扣除。(即然是估价的,当然不得计提折旧扣除了) _M4v1Hr48
4、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按直线法,房屋、建筑物为20年,其他的,看一下书吧,作为考试来说,折旧年限应给我们吧。 f<Um2YGW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这里只有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扣除,林木类生物性生物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为3年。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存货的范畴,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计提折旧了。 9n\#s~,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关注: KA{DN!
(1)自创的商誉不得计算摊销扣除,外购的商誉在傿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sS:x,-
(2)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不得再摊销费用扣除了。(不得重复扣除吧) IS*"_o<AR
(3)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的,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或约定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Wv*OD'
以上三种资产折旧或费用扣除、摊销的归纳一下:就是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在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无开资产没有净残会值;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当月增加,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次月开始停止计算折旧,而无形资产是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开始停止计算折旧。另外我还得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对于碰到这类计提折旧和推销费用的题目,在计算折旧额或摊销费用时,是按年计提归集。如固定资产是在年度中间购置使用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该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的月到年末的折旧,请不要疏忽了,不然在这里丢分了的话,太可惜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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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应关注哪些是长期待摊销费用,以及这些费用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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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实际上是已经寿终正寝的固定资产了,但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可以使用,因此对其发生的改建支出也可以使用,这主要是指房屋建筑物等的改建支出。对于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可以在改建后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摊销。另外注意:对于未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直接增加其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并应延长其使用年限,并在其可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扣除。 F$y FR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在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 F*( A; N_y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不过这里得注意大修理支出须符合的条件: )"3oe ?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的50%以上; c1!/jTX$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
4、其他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低于3年内分期摊销。 Y'%Iat(z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关注一下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即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容易出多选题的考点) lGBdQc]IL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这里关注:不管是权益性投资还是债权性投资,持有期间不管,转让或处置时,按取得时确定的成本扣除。(还得注意一下取得时投资成本的确定) tsC|R~wW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说,这一块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内容了,考试中肯定会出计算题的(如果不出的话,那这个出题的老师肯定疯了,哈哈)。这里关注: QM=436fq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实这里没有什么好说的,虽说是核心的内容,只是说全章的内容全部在这里反映出来了。这里要说得就是掌握住计算的步骤,不管是直接计算法还是间接计算法,记住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另外我还想提一下的是:关于例题[14-2](P280)中提到的权益性投资收益补征税款的问题。一是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属于免税收入(见P269),是不需征税的这里为什么还要征税?二是关于15%的税率问题,现在的法定税率为二档呀,25%和20%,15%是优惠税率,即使是要补征税,那被投资企业享受过的税收优惠,又要在投资企业这里补征回来??有点不清楚,得问一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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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关注: |nZB/YZt
1、境外所得抵扣税额包括(1)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外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如果取得国境外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不予征税。) v6Wf7)d/1
2、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需要记住,对于境外分回的所得,一般是税后所得,在计算时,要注意还原为税前所得。另外,抵免限额是按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的。 tYNt>9L|
(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关注,除转让财产所得需以收入减财务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的按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FC__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里也是全章的重点之一,但比起原企业所得税来,这里减少了许多了。这里面的内容都是需要记住的,我就如何理解和应用(包括实务操作),对税收优惠作了一个分类,以便理解记忆。即对这些优惠分为对纳税人的优惠、对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优惠、对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优惠、间接优惠及地区优惠五大类。 ]Tw6Fg1o>
(一)对纳税人的优惠: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优惠,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20%或10%),这个税率是固定的,在企业应纳税额公式中(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这里的税率就是15%、20%或10%。至于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我们在考试不需去判断,考题会直接告诉我们。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想了解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和管理,大家可以查看一下2008年4月14日颁布的《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规定。另外,记一下小型微利企业的符合条件,分为工业和其他业,这些条件是否要同时符合,所得税法条例和书上都没有讲,我们也就不管了,应该不会给我们一些条件要我们去判断吧。还有非居民企业的相关内容,前面民经讲了许多了,这里不再重复,但得记一下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内容,都是些提供给我们借款取得的利息款。 o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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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优惠,包括加计扣除、减计收入优惠。这主要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加计扣除或减少应税收入的优惠。这里优惠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中的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减计收入)和各项扣除金额(据实扣除金额+加计扣除)。 5)Nf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