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济法》 l<58A7
对于很多考友而言,在《经济法》的考试中,最苦的莫过于“记不住”或记不清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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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读书有一个自己的角色定位问题,很多考友读书时,过分被书所左右了,在书里迷失了自己。这种习惯在学法律时的不良后果显得特别严重。例如,学习公司法关于“经理的职权”时,一般就想着书上怎么说,然后去记忆。我想,我们可以经常变换角色,例如,我们可以想:假如我们是立法者,要赋予公司经理哪些职权;我们还可以想:假如我们是公司经理,我们将要求哪些职权。学习时如果有这种意识,做考题时会比较顺。读书,特别是读法律的书,更应该是“人在读书”,人是主动的,书以及书上说的是“身外之物”。 FrGgga$
事实上,法律的条文从来就不是随便一二三四地列举的——里面隐含着某种顺序——学法律真是要学到不靠背的感觉才能算入门。要把法律学到不靠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希望考友们下点苦工夫试试。 @k,#L`3^
如果我们确实“记不住”就只好猜了,但法理经常有悖于常理,想当然地选答案是很危险的。前文介绍的“把选择项分组”的办法可以在这门课的考试中用用。另外,一些重要的数字,不妨在考试前再记忆一遍,总是会考到一两个的。 2*;~S44
在回答主观题时,除了要努力说对实质意思,还要尽量使用专业术语,例如,“意思表示”、“要约”等等——不宜用常用语表述。这点应该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这可以增加我们得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