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成本法计提折旧、摊销,计减值。公允价值法不计提折旧、摊销,不计减值,体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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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以资产当时的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①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不作考虑。②已经承诺的重组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要考虑。③即将发生的资产的改良以及它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化,不予考虑。④正常的维持性的现金支出要考虑。 '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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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资产减值,计提减值准备后(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相应调整(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则下一年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就应该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计算。.计提减值准备后(指非流动资产,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不得转回。因为这些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通常是不可逆转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企业调节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存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资产的减值可转回。但是,遇到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WvN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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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在资产组的认定中,企业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无论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是用于对外出售还是仅供企业内部使用,均表明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在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在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对资产组中具体各单项资产再分摊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减值总额确定后,如果资产组中分担了一部分商誉,首先要抵减商誉的价值;扣除商誉价值后的减值余额按照资产组中的各个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比例来进行分配。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研发中心等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但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资产组如发生减值的,应当首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但由于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商誉减值损失包括了应由少数股东权益承担的部分,而少数股东权益拥有的商誉价值及其减值损失都不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0MDdcj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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