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问题? m0d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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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n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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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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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s.850@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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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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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NgDZ4&L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f(w#LuW<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f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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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3G:NZ) p
免试条件 t-?KK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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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试规定: '@3a,pl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b |o`Q7Hj
2.豁免规定 r7]?g~zb
[2]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h^.tomg8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r5&6p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