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考人员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本守则。 nev*T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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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考人员应在每科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考场情况记录卡》等资料“考生签字”栏内签名,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 s~]nsqLt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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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每科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应考人员交卷退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在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退场的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告知监考人员,且在《考场情况记录卡》等资料指定位置填写交卷时间并签字确认。 3mm`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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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和圆珠笔、橡皮、直尺、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具备储存及显示、扫描、拍摄、接发图像和文字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座位。 Q^p@ 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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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考人员按规定在答题卡和答题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并从答题卷第1页一组条形码中取第5号条形码(最右侧一张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内。错填(涂)造成成绩无法确认的,责任自负。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将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q]r!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