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933
- 学分
- 534
- 经验
- 118
- 精华
- 1584
- 金币
- 103
|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行业会计 移动到本区(2012-06-20)
—
2010.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O\]cQD`u sN1I+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予以发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OCoc 2008、2009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本公告计算抵免。 "*d%el\63 特此公告。 *;T HD> 附件: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V9{$i 国家税务总局 r6 pz(rCs} 二○一○年七月二日 nK]L0 *s "(\]-%:7 8 }Maj }~<9*M-P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 eE0nW+i
目录 6WLq>Jo 2>Kn'p 第一条 关于适用范围
?U~`'^@ P&Hhq>@Z 第二条 关于境外所得税额抵免计算的基本项目 I
[LHJ4 a)/ }T 第三条 关于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7z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