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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答疑精华——职工债权的清偿v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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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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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3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会计 移动到本区(2012-07-04) —
问: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什么意思?(08注会经济法教材P239 #gWok'ZcR  
@~$=96^  
    答:您好!指的是破产法公布前的职工债权,有优惠,比如按照正常清偿顺序不能得到清偿时,可以用有担保的财产清偿,而对于破产法公布后的职工债权,就不再优惠,完全按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不能得到清偿的,不再优待。 =HMC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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