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7o*~zDh@fH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wIF'|" 一、检查对象
(v}l#M7w 2008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注册的我省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k%N$eO$ 二、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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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一)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j4L PG (二)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HJoy (三)是否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5GJa+St? (四)有无因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A*]sN8 (五)有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情形;
LTb#1JC (六)是否专职在事务所工作;
~qA\u5sB9@ (七)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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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八)是否按规定接受了继续教育培训;
A5ckosYyNA (九)是否按规定交纳会费;
rZRTQ (十)应该进行检查的其他内容。
m^tf=O< 三、检查报送材料
nIUts?mB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表一,由事务所填写);
TD!c+${w (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表二,由注册会计师填写);
|Ur$H!oe?' (三)《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三,由事务所填写);
s|:j~>53 (四)《未参加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附表四,由事务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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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证明;
QT(]S>--n (六)注册会计师当年交纳会费情况证明(由市注协统一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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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 (七)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w3tzE1Hq 四、检查程序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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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一)各事务所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认真进行自查,于1月20日前将本通知第三条要求填报的材料报送市注协。
7;sF0oB5e (二)市注协对事务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汇总表》(附表五),于2月16日前报送省注协。
EM'#'fBZ>Y 市注协应检查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办理完成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转所手续的要督促完成。
e~6>8YO+7j (三)3月,省注协对事务所和市注协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抽取一定比例的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的情况,对举报情况和新设事务所股东(合伙人)予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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