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182阅读
  • 0回复

[经验分享]新旧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分析比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yoyo
 

发帖
3177
学分
3722
经验
12
精华
19406
金币
5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3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4) —
《消费税暂行条例》新旧分析比较 %+JTQy  
新条例
2Rp{]s$jo  
原条例
uUB%I 8  
比较分析
lMf5F8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0#nXxkw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r|YSJ)  
-Af`AX  
新旧比较,新条例第一条增加了“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语句,据此,可以认为,消费税的纳税人的口径扩大了。
lGgKzi9VD  
vu \Dx9  
_NN{Wk/3w  
《营业税暂行条例》新旧分析比较 6$;)CO!h  
新条例
bL[W .O0  
原条例
$1 \!Oe[i  
新旧分析比较
qUg4-Z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 'tFT6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AUpC HG7  
J}u1\Id%  
新旧比较,删除了解释性陈述,没有实质变化。
3CRBu:)m  
srA ~gzF  
/Bu5k BC  
《增值税暂行条例》新旧分析比较 xeh|u"5  
新条例(2008年)
^>28>!"1  
原条例(1993年)
6%y: hLT  
新旧比较分析
k&;L(D  
第八条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wY.B  
原条例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
WSwmX3rn  
(3*Hl  
/ /rWc,c  
新条例10%的规定始于1993年的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但是这个13%税率在2002年(财税〔2002〕12号)时已经开始适用了,现在只是正式升级为国务院的法规了。
nuA!Jln_  
73`UTXvWU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上海财经大学高顿教育CPA培训,垂询请拨打电话021-61507067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