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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容导航】: k(><kuJ`3 fEWS3`Yy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_8%ZaQ\.? ITRv^IlF 【所属章节】: v1QE|@ Gb<)U[Hfd 本知识点属于《
会计》科目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
,+KZn}> *;(LKRV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9PsIS^ *]p]mzc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 N~[sf?& ea=@r
Ng 其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M&~3fRb4 $xyG0Q. ^vLHs=< p V(b>O 【提示】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
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