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uJ7`e 【内容导航】: qx)?buAij Sc$UZ/qPT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HuI`#.MpWE {1Eu7l-4 【所属章节】: p]&j;H. -Zc![cAlO 本知识点属于《
会计》科目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
GDhM<bVqM* eSy(~Y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W**!(C C/@LZ OEL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Gi?_ujZR #@f[bP}a 其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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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e9 【提示】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
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