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 & 【内容导航】: 5$kdgFq( YxXqI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v gljo;f: 【所属章节】: 3f"C!l]Xu pe.Ml7o" 本知识点属于《
会计》科目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
eTT)P |d[5l^6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9YD\~v;x ZWS2q4/S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h$>wv` j
C)-`_ 其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lbTV$A D SvmVI ,[* ;UR sef]>q 【提示】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
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