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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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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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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mG 8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1r>50Ge  
PUFW^"L V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D] \|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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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oE|{|2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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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w$_'xX(  
uK&wS#uY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9|kEq>d  
smLD m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5Z@5g `  
?\p%Mx?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0.+Z;j  
:Ro" 0/d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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