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437阅读
  • 0回复

[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Vp1Ff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th%T(D5n  
N#GMvU#R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Qu`a  
6[Wv g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o^W.53yX  
4 }NCdGD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7V-uQ)*  
&]O^d4/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yOO@v6jO)  
y wmC>`0p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YHnt-}v,  
*_@$ "9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7X<#  
+LF`ZXe8l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