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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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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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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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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 46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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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Cc!Iw'0M  
(H_YYZ3ZX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88}=VS  
"Q[rM1R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l)d(N7HME  
PlX6,3F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E*C}  
\nKpJ9!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d.)%C]W{  
iVQ)hs W/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3lw8%QD>  
zDD1EycH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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