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975阅读
  • 0回复

[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_P%PjFQ)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KYq<n& s  
(Sj<>xgd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N5tFEV'G  
c]|Tg9AW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 ^J  
(.b!kfC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 3 "jn  
}Q-Tw,j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Hu+8,xA  
B|=S-5pv*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_6L'}X$)N  
1\/~>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scSW5+  
Q_*.1L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