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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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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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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O-=~ Bn _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XHh !Q0v;  
~0 PR>QJ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N,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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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wHr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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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n >Mh  
BKV,V/*p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_KO}_  
9K6G%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YaT6v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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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r3BQ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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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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