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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债权人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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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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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5-01-22
YXZP-=fB>i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Q"D5D rj  
 A'rd1"K  
  1.债权人委员会(并非必设)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XI |k,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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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C7G,M  
S-}c_zbl;  
  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C!&lrf3  
.>#O'Z&q9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CiKV$E  
$./aK J1B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Woj5 yr  
(sQXfeMz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K?@;?  
S9r?= K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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