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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WC{T2:8
(一)联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qvab>U`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加工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0]i4d1l
1.售价法 dw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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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物数量法 &]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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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G,$jU9 f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l$zM|Z1wR`
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先确定其成本;然后从总成本中扣除,其余额就是主产品的成本。 QU\|RX
产品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 ^WVr@6
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 主要区别 J[<:-$E
实际成本计算制度 9cj:'KG)!
标准成本计算制度 实际成本计算制度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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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成本计算制度中,产品的实际成本成为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计价依据,并成为利润表“已销产品成本”的计量依据。 mT)iN`$Y@
标准成本计算制度以预先制定的标准成本为基础,用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比较,并核算和分析成本差异。 M~wJe@bc
它的核心是,按标准成本记录和反映产品成本的形成过程和结果,并借以实现对成本的控制。 3|@Ske1%Y
完全成本计算制度 /r]IY.
变动成本计算制度 完全成本计算制度把生产制造过程的全部成本都计入产品成本。 \a}%/_M\
变动成本计算制度只将生产制造过程的变动成本计入产品成本。 jT'1k[vJj
【提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 8Y&(o-R0
产量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zp0,[r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1)仅有一个或几个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通常缺乏“同质性”; ,H.q%!{h_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产品数量,或者与产量有密切关系的直接人工成本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础和间接成本集合之间缺乏因果关系; R[Pyrs!H
(3)主要适用于产量是成本主要驱动因素的传统加工业。 a|66[
(1)建立众多的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具有“同质性”; tTP"*Bb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成本动因; A!hkofQ
(3)主要适用于直接人工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只占全部成本的很小部分,而且它们与间接成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新兴高科技企业。 s 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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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对于间接费用的处理不同。前者以产量作为分配间接费用的基础,后者以成本动因作为分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