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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v;=F $3
(一)联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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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加工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t[L0kF9en
1.售价法 +&t`"lRl&
2.实物数量法 GEJEhwO;H
(二)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mJjd2a"vi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r*e<`Is
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先确定其成本;然后从总成本中扣除,其余额就是主产品的成本。 s*A#;
产品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 F(jvdq
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 主要区别 e;QPn(
实际成本计算制度 %bs6Uy5g)a
标准成本计算制度 实际成本计算制度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aZK%?c
在实际成本计算制度中,产品的实际成本成为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计价依据,并成为利润表“已销产品成本”的计量依据。 eUa2"=M
标准成本计算制度以预先制定的标准成本为基础,用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比较,并核算和分析成本差异。 6pyLb3[e
它的核心是,按标准成本记录和反映产品成本的形成过程和结果,并借以实现对成本的控制。 :Tae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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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成本计算制度 (_2;}eg
变动成本计算制度 完全成本计算制度把生产制造过程的全部成本都计入产品成本。 Qfx:}zk{
变动成本计算制度只将生产制造过程的变动成本计入产品成本。 u19d!#g
【提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 Q&p'\6~
产量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7WuhYJbf
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1)仅有一个或几个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通常缺乏“同质性”; Aqi9@BH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产品数量,或者与产量有密切关系的直接人工成本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础和间接成本集合之间缺乏因果关系; ?V3kIb
(3)主要适用于产量是成本主要驱动因素的传统加工业。 )~(( 6?k4e
(1)建立众多的间接成本集合,成本集合具有“同质性”; (`z`ni
(2)间接成本的分配基础是成本动因; lIs<&-0
(3)主要适用于直接人工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只占全部成本的很小部分,而且它们与间接成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新兴高科技企业。 $:v!*0/
【提示】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对于间接费用的处理不同。前者以产量作为分配间接费用的基础,后者以成本动因作为分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