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被威胁做假账的情形 -b@v0%Q2M*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jAx%]@,I
V+Y|4Y&
如果被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作假账)的, B0 6s6Q
AmP#'U5
被威胁作假账,劳动合同法没有保护会计人员的权益啊。 xylpiSJ
rd XCWK$E
会计从业工会呢,你在哪里啊,为什么不给我作主啊??? @<h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