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被威胁做假账的情形 A=z+@b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l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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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作假账)的, 0E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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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威胁作假账,劳动合同法没有保护会计人员的权益啊。 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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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工会呢,你在哪里啊,为什么不给我作主啊??? k\q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