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对下管一级 &57s//PrX
注意: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还是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再不服的,起诉,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g5[r!XO
4、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时限要求:熟悉) +\s&v!
①、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S@aG%-)
②、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oMp@2\e
③、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它具体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起诉(可以选择复议) >0AVs6&;v
④、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Z[%vO?,
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pRc<U^Z.h
①、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在5日内审查,不受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J5#shs[M:
②、在收到不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2OjIEQQ
③、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以下除外: )2&y;{]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的 2od9Q=v~
B、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 egn9O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Z~6PrM-M
D、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8h$f6 JE
6、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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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诉讼 iji2gWV}h
1、不适用于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判断) UC*\3:>'n
2、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fz9AhU8
3、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NA{?DSP
4、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E,gpi
①、维持判决; VI(2/**
②、撤销判决——前提: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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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履行判决; |S.;']t+
④、变更判决——税务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TYu(;~
四、税务行政赔偿 SadffAvSA{
1、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Z_WJgH2c
①、核心要件,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W_FN*Er
②、必备要件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 ?5Q_G1H&
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T (
2、税务行政赔偿请求时效:2年。 bSm*/Q
如果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i7|sVz=
3、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u0i;vO)MNt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 Y<)9TU:D!
②、因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jA?s9
4、赔偿方式 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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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支付赔偿金; ②返还财产; ③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