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银行业犯罪及刑事责任
`:C1Wo^< 9.1金融犯罪概述 x]7:MG$
9.1.1金融犯罪的概念
,buX| 狭义的金融犯罪是指金融业务活动本身的犯罪。广义的金融犯罪还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等。
;#Po}8Y= 9.1.2金融犯罪的种类
)9 Q+07 1.根据金融犯罪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dy6zrgxygP 2.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
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Q`bXsH 3.根据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LW<LgN"L- 9.1.3金融犯罪的构成
K28L(4 ) 1.犯罪客体
V[.{cY?6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R2)@Q 2.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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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1)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2kQ)Bq" (2)具有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活动
ika*w 3.犯罪主体
E3wpC#[Q1 金融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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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4.犯罪主观方面
v/ry" W 9.2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K\-N'M!Z
9.2.1危害货币管理罪
>M5}L< 1.伪造货币罪
Pim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以招货币的式样,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hE:~~ox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EP38Ho=[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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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EeYL~ORdi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R%UkwP9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Sj ovL@X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ho>@ $9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6Jgl"Jw8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TiQt 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xEpR3_A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0j$=KA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假币;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
]:f.="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ytj});,>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i7dDklj4 4.持有、使用假币罪
pqg2#@F.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t M5(&cQ!d 本罪侵犯的客体均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S:!5|o|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z"6o|]9I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Y's=31G@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zDb|v 5.变造货币罪
+/&rO,Ql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用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者改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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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Dml?.-Uv<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即对真货币进行加工,使之面额或含量发生变化。
*c#DB{N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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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B` NnL$ 9.2.2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
VsA_x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z\v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
5{-Hg[+9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未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自然人和单位。
bN?*p($/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7NEOaX(J9 9.2.3破坏银行管理罪
R.|h<bur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_U*R_2aV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7'+`vt#E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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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N}x* 本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公众”是指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包括主体不合法和方式不合法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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