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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以实物资产投资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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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am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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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8-27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会计 移动到本区(2012-07-05) —
A公司、B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无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2009年8月,A公司拟以库存商品对B公司进行增资。A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000万元,评估价值1500万元,增值额500万元。经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评估价值作价1500万元作为出资。问题:A公司以库存商品作为出资,评估增值额500万元是否计入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计入,B公司取得的库存商品计税基础是多少,500万元的增值额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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