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去年3月2日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 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次 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 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3月12 日,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 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 8.-0_C*U;
另外,在去年8月,大鹏公司将其所有的一处房 屋出租给小鸟公司,双方约定租金为每年15(万元)。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小鸟公司为了经营酒店,经大鹏公司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16(万 元)。一天晚上,一辆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小鸟公司要求大鹏公司维修,大鹏公司拒绝,小鸟公司便自行花费 3(万元)予以维修。现大鹏公司和小鸟公司该租赁合同发生纠纷。 a[<'%S#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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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M=[h2SN
(1)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该合同的效力如何?(2)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3)如 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4)对于小鸟公司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大鹏公司和小鸟公司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5)对于小鸟公司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6)如本案中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大鹏公司和小鸟公司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该租赁合同 应如何处理? sSisO?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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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_j$"fg
(1)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为无权代理。根据合同法关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的规定,该合同属有效合同。 SZO$#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为行纪合同。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行纪合同。 |}~2=r z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主张因受欺诈撤销合同。 O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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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小鸟公司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大鹏公司和小鸟公司达不成协商一致时,如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大鹏公 司所有。 gWt}q-@nRR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对于小鸟公司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由大鹏公司承担。 oCE=!75
(6)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履行的补缺性规则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 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在当事人未约定租赁期限,大鹏公司和小鸟公司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的情况下,该合同可以依法解除,但小 鸟公司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