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材中的有关备案总结 4|o{_g[
1、除须报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外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子公司或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分别由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评估项目,按国有股权最大股东的资产财务隶属关系办理备案手续;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委托其中一方办理备案手续。 q0KXuMK
2、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rc{[\1 -N
3、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_-yF9g"I
4、事后报备。这是指国有控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转让后,事后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Xta>
采用该程序转让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d"f/bRWy
(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WPR}v,.Z
(2)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多个国有股东屈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 uRUex
5、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其分支机构经核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15日内,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NtP.)
6、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owS@dbO
7、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o9ggL`J5
8、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将下列文件报送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审批,企业应在获得审批机关同意其投资者出质股权的批复后30日内,持有关批复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 0f}Q~d=QL
9、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上市融资收入,应按照报送外汇管理机关备案的调回计划,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调回境内使用。 tEs[zo+DR-
10、投资者参股上市公司的,获得上述批准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R.WsC bU
11、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应在1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并办理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予10%。且该投资者非为单一最大股东,上市公司应在10日内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办理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 D 5wR?O
12、当拟设立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且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平衡的情况下,可由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bR1wX
13、合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机构,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s)'_{ A"h
1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Z_ ("
15、外资企业设立的董事会应推选出董事长。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向中国政府申报备案。 i:N^:%
16、外资企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I:m*.q
17、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连同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税务机关,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9^])K|
18、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A ** M"T
19、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k%drdY{J'
20、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核准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申请。 W/F4wEODY
21、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lIc9,|FL
22、《建设工程合同解释》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DhA$o "'
23、金融机构动用呆账准备金冲销呆账必须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j|Rb|eow
24、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银行卡业务应当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和其总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行备案。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发行区域使用的专用卡、联名卡应当持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文件、联名双方的协议书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备案。 GbrPtu2{@V
25、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须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lp%.n= '\
2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LM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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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但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87 E3pe
2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z?>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