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357阅读
  • 0回复

税法一复习资料:向供货方收取的征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winmysky
 

发帖
933
学分
534
经验
118
精华
1584
金币
10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税务师考试 移动到本区(2012-05-15) —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的征税问题 P_mi)@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自2004年7月1日起,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Yim#Pq&_  
~Q_F~0y  
  1、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照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Q=4P*G}X  
`L;OY 4  
  2、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不征收营业税。 *H?t;,\  
a6P !Wzb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C&x ,Ic  
#9I NX`s-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选择高顿财经CPA,拥有丰富CPA培训组织经验,及优越教学环境,良好学习氛围,是学习CPA的最佳选择!
cpa.gaodun.cn 全日制精品课程,业余周末长线课程,报名热线 021-61507067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