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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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LJ(G niKfat?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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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_eK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5n{d jP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zo8D"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xiDgQTDz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B(k tIy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dlhz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FowpP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t8.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aU^6FI Qd{8.lB~LQ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f[ Y; mEsb_3?#+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O1S7t)ag %qiVbm0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x]fQ@ uYWD.]X;[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Fxc_s/^=t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7eAV2.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N._}ts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RB4 +"QUh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x Q'1I &lLfVa-l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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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3WrJM!2N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p @nj6N.--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ltq@8#_|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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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uc4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P*hC<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w.a9}GC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96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y<E];ub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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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f!`?_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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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j)R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q]I aRho U/^#nU.,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7rg_O]>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66,(yxg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i@73h YT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t15{>>f4>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_X~O6e-!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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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Ur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YnRO>`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LUcOR %,_ZVgh0 财务工作管理
vxj:Y'} Y~85Z0l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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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q-NE)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A5TSbW']+5 1o%#kf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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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vaZY|K"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94BH{9b5 =g9n =spAn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pIh/0 r)pt(*KHo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Lo{wTYt:J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HS/.H,X ,3Q~X$f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ai[ r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w\o6G7 "u!gfG?oH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t4_yp_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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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ckktY OW4j!W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G9LaD#;M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0BlEt1e2T hbH~Ya=+S 支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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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N7_eLhPt*8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 'oN Vb`Vp(>AU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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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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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Sw.N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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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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