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 2$T~(tem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K''b)v X4
财考[2009]2号 ^QYI`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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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K[+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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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2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现予印发。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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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qe:|M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 Rg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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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f 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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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会计》 V!ajD!00
◇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审计》 ?.4.Ubc\
◇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财务成本管理》 )'fIrBT
◇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经济法》 (TnYUyFP`
◇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税法》 Gi{1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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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将在100分之外增加10分英语附加题,试题为专业主观题,分值计入本科目总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仍为60分。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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