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原考试制度补充报名简章(老制度)
4月23日接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凡满足财办[2009]22号文相关规定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因故未能如期办理原考试制度下的报名手续者,准予办理补充报名手续。
wEE\+3b) 现将上海考区办理原考试制度补充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v!P b`LCqK 一、报名条件 OjF_ %5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N#7QzB9]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v:o({Y 1Aq (一)本市考生 8lb%eb]
U 1、报名时间: 5月7日—5月9日(节假日照常),上午9:0 0—11:30,下午1:00—4:00。 `m>*d!h= 2、报名地点: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咨询电话:62403802、62403902。 7_Z#m ( 3、报名办法:本市考生带IC卡报名;外省市考生除带IC卡外还须交1张一寸近期白底照片。
NufLzg{ 4、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55元。
8X`tU<Ab 5、填写《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信息表——老制度》(附表1);并到现场领取一只信封,填写邮寄成绩单地址。
`m?c;,\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考生 jbu8~\"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9日,下午1:00-4:00(节假日照常)。 HATA- M 2.报名地点: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咨询电话:62403802、62403902。
\"^w'ng 3.报名办法:报名时请提交如下材料:
jJY"{foWV (1)2005-2008年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V ;mwT!Q (2)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9C[ywp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gu<'QV" 4、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55元。
%D8ZO0J7H 5、填写《注册会计师考试境外考生报名信息表——老制度》(附表2);并到现场领取一只信封,填写邮寄成绩单地址。
X4t s)>"d 6、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W#BM(I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Tekfw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J.-Mm`.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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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方式 Eu-RNrYh#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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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 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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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0cdOT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地址 x.zbD8l/9 1、本市考生
eDJfU 8月21——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双休日照常),凭报名凭证到定西路1118号领取。 F;[T#N:~ 2、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考生
wUQw!%?> 8月17——23日下午1:00—4:00(双休日照常),凭身份证明到定西路1118号领取。 ~r$jza~o( 七、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gvBz | + 1、考试辅导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辑出版新版《法规汇编》。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考试辅导教材和法规汇编。
>O?U=OeD 2、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On@<J&% 会计科目,
examkj@cicpa.org;
tBT<EV{ G 审计科目,
examsj@cicpa.org;
\eb|eN0i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examcw@cicpa.org;
MpqZH{:?G 经济法科目,
examjjf@cicpa.org;
B`o]*"xkB 税法科目,
examsf@cicpa.org。
Q~Hh\L t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gas?^`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f0<
%&2ym 1、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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