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1题15分;第2题15分;第3题12分;第4题8分。本题型共5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GJ_)Cl+5E
1、2007年3月,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发布了拟转让其持有的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的产权转让公告,产权转让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该公告公布的乙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有关财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总额7000万元,其中股东甲企业持有4000万元出资额,个人股东丙持有1000万元出资额,个人股东丁持有2000万元出资额。 zXU{p\;)\
从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相关各方为实施该收购事宜进行的相关工作如下: ;fME4Sp
(1)2007年3月,戊公司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有意收购甲企业转让的全部出资额。戊公司向甲企业提出:戊公司拟受让甲企业持有的乙公司的全部出资额;戊公司愿意向甲企业支付500万元定金,作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担保。 s1$#G!'
(2)甲企业拟转让的国有产权,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8000万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价格为10000万元。甲企业经产权交易机构委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在对包括戊公司在内的5家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后,将相关资料交付给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4月22日,产权交易机构在对意向收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现只有戊公司1家意向收购方符合条件,即通知甲企业与戊公司可以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出资额。 yB{o_1tc
(3)甲企业与戊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其中甲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费用800万元从转让价款中先行抵扣,如果戊公司一次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可给予95%的折扣;如果戊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其余款项应当在2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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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戊公司最近1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金额超过了其资产总额的30%,2007年4月30日,戊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拟于2007年6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6月1日,持有戊公司5%股份的A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临时提案,董事会以A股东的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表示拒绝。在6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为18000万股,对该收购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为11000万股,反对票为7000万股。 mKn357: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C|@k+^S
(1)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的产权转让公告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企业受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由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收购方进行资格审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确定由甲企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乙公司出资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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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产权转让公告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P94)。②甲企业受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登记管理,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将对意向受让方的登记管理委托转让方进行(P94)。③由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收购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产权交易机构要与转让方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共同进行资格审查(P95)。④协议转让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P95)。 LA %al @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企业与戊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企业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费用从转让价款中先行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戊公司一次付清全部款项,双方拟订的折扣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戊公司分期支付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ENW=N
【答案】①股权转让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而采取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应按本次挂牌价格确定。在本题中,股权转让价格应为本次挂牌价格10000万元(P95)。②甲企业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费用从转让价款中先行抵扣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P95)。③双方拟订的折扣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④戊公司的分期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P95)。 VgTI2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戊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该收购事项?并说明理由。如果甲企业与戊公司签订了书面定金合同,戊公司向甲企业交付了定金后,戊公司股东大会未批准该收购事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戊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返还定金?并说明理由。 `v2l1CQ:^
【答案】①戊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收购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戊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未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P126)。②戊公司无权要求甲企业返还定金。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本题中,当事人约定由戊公司向甲企业支付500万元定金,作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担保,因此,如果戊公司股东大会未批准该收购事项,戊公司无权要求甲企业返还定金(P294)。 7kpW1tjY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戊公司董事会拒绝A股东临时提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S
【答案】戊公司董事会拒绝A股东临时提案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P124)。在本题中,A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不符合规定,因此,董事会可以拒绝该临时提案。 ZboJszNb;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甲企业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丙、股东丁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如何处理? LVl0:!>~
【答案】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P120)。 )t|Q7$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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