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债权申报与确认 \ZtF,`Z
xM_+vN*(
(一)债权申报 cH`ziZ<&m1
r*g<A2g%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m@:|-
;<H\{w@D
2、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vVf e
4Un%p7Y~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S]l%
o)+Uyl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申报权)。 W3A9uk6
Rg7~?b-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预先申报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C'w~
$q g/8G
5、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qa,i:T(w
*n_7~ZX
6、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bE1@RL
-d*je{c|
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LLPbZ9q
XXy&1C
【例题】下列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是( )。 g]9A?#GyE
AEo
A、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都有权申报 &5
n0
J
i\C~]K~O!
B、职工债权必须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o{OY1 ;=6
Id=g!L|
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需申报债权 {7^D!lis
s!?T$@a=
D、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N>
Ja{[T
答案:AD 6tN!]
!h>aP4o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