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14年1月27日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健全会员管理模式,完善会员管理体系,加强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对于加强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提升非执业会员地位和行业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非执业会员入会、非执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非执业会员的日常管理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九条。
《办法》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为依据,吸收借鉴了有效的会员管理模式,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办法》具体规定了非执业会员的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以及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办法》规定,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中评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定期检查,未通过检查的应在2年内予以整改,整改未通过的,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此外,《办法》还对非执业会员的信息变更、跨省转会、退会除名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中评协从2013年3月起组织对《办法》进行起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及反复修改,形成了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