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822阅读
  • 0回复

税务金融信息共享可防企业"两套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03-14
iPTQqx-m$7  
  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强银行业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对接,防止企业“两套账”。 CaJ-oy8  
  廖岷说,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企业给税务部门报的账和给银行报的账不一样:在税务部门,为了避税会尽量报低收入;而在银行,为了得到贷款则会报高收入。如果能做到税务部门和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一方面,银行贷款时,可以从税务部门处了解到企业的财务情况,更好地作出判断;授信时,可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真实性校验,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可通过银行了解企业的负债情况和信贷情况,更好地监督企业纳税。 Q v9q~l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金融执法部门的委员,廖岷对“两高”报告提出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深有体会。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的金融风险率先显现,上海银监局也处理了不少涉企金融案件。他认为,由于一些金融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企业恶意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处理,错过了最佳取证、诉讼时间,甚至有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恶意的资产转移,对于银行来说,即使胜诉也很难执行回来更多的资产,反而增加了更多成本,无奈选择作罢。  ma~#E$i&  
  “我们不能纵容这种情况,这是对金融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希望高法高院对恶意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的行为予以惩罚,通过制度和法律进行约束。”廖岷指出,制裁工作的难点在于执行——由于征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破产后,其负责人依然可以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准,从而起不到惩戒的作用。 :+,;5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