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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比较繁杂,有时候一些小的细节常被我们忽略,因此可能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细节决定成败,细节的东西做好做精,大的工作才会按照我们的安排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下面介绍几条经常被会计人员忽略的一些小常识,看看你“中招”了吗? Okd?=*sBx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Z[+H$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p%Zx<=f-_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IH7WaN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F=}-ngx8&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r2,AZ+4FP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CY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