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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比较繁杂,有时候一些小的细节常被我们忽略,因此可能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细节决定成败,细节的东西做好做精,大的工作才会按照我们的安排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下面介绍几条经常被会计人员忽略的一些小常识,看看你“中招”了吗? "F:V$,mJ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_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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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B0QBDj!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Wud-(19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7{lWg x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tx7B?/5D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f= A`{8^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8ByNaXMO6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i`}!<{k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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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3$FkU^F6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SN>Yy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