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922阅读
  • 0回复

新版《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正在征求意见 业内呼吁提升税务服务业务位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12-09
Mp]yKl  
  2013年中注协通过向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发调查问卷,并跟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变化、新情况和新需求,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3-2014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vCY%0oE  
  近期,中注协下发通知,对《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于2013年12月13日结束。 Wg}B@:`T  
  中注协介绍,编订《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指导目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深入理解行业功能作用、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提供工作思路,也为了向委托人、报告使用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展示注册会计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鉴证与咨询服务的“全貌”。 }<6oFUZ  
  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介绍,制定《指导目录》,展示了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阔空间,呈现出行业新业务特别是非审计鉴证业务拓展的巨大潜力,提供了注册会计师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具体指南。另外,指导目录还为各级注协有重点地组织专业支持服务提供了思路,也为事务所内部业务部门设置、客户管理和流程控制提供了新框架。 N |OMj%Uk  
  2009年:将拓展新业务列为五大发展目标之一 Gr`MGQ,  
  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将支持并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国办56号文》对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拓展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5年发展的五大目标之一。 E.?E~ }z  
  中注协于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着手进行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的系统研究,并于年底中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召开新业务领域开拓交流促进会,受到广泛关注。 <K=@-4/Bp  
  2010年:第一版指导目录问世 '*o7_Ez-{  
  在经历了酝酿提出、框架设计、形成初稿、研讨修正、公开征求意见、定稿公布等多个阶段后,《2010年版指导目录》在2010年5月正式发布。2010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五代会将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明确为行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 J- @o@!o  
  《2010年版指导目录》对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供服务的业务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列示,共11大类262项,基本涵盖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领域。其中,鉴证业务158项、咨询服务业务104项。这11大类包括:证券、期货相关业务;金融、保险相关业务;国有企业相关业务;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非盈利机构及其组织相关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管理咨询业务;会计服务业务;税务服务业务;执行商定程序业务。同时,《指导目录》对每一个服务项目,从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为拓展新业务领域指明了依据、方向、路径和措施。 j CTQ sV  
  《2010年版指导目录》的问世,为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拓展解决了新业务“是什么、有什么、能干什么”的问题。同时,也为今后的《指导目录》奠定了基本的框架与体例结构。 HA$^ *qn  
  《2010年版指导目录》发布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不断深化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更加深度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高附加值的服务。 EX+={U|ua$  
  2011~2012年:新版目录细节上有创新 <^H1)=tlF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五代会确立的行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中注协在2011年9月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全方位拓展新业务领域”列入未来五年行业发展的十二项重点任务之一。 r78u=r  
  2011年底,中注协跟踪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新需求,对《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进行修订和补充,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2012年版指导目录》)。 2P;%P]~H  
  《2012年版指导目录》所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289项,包括鉴证业务(180项)、相关服务业务(109项)。其中新增27项,包括鉴证业务22项,相关服务业务5项。 NqQM! B]  
  这些业务项目,既包括审计业务,也包括非审计业务;既包括已经开展的业务,也包括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新业务。并将业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业务开展情况等逐项加以说明。 Fw(b1d>E  
  与《2010年版指导目录》相比,《2012年版指导目录》在体例上没有大的变化,但在细节上有创新。《2012年版指导目录》在“第二部分相关咨询服务业务”的“一、管理咨询业务”之下,新增了“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这一方面体现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愿意成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时的“智库”,发挥出专家作用;同时也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业务指出了一条新路。 yYxeNE"  
  2013年:本次修订新业务大篇幅增加 Oz4,Y+[#  
  《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所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425项,其中鉴证业务280项(包括示范基地鉴证业务13项),相关服务业务145项(包括示范基地其他服务4项)。 zbF: R[)  
  与《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相比,新增业务136项,增幅达47%,其中鉴证业务增加100项,相关服务业务增加36项,新业务内容方面有较大篇幅的增加。新增项目主要包括:一是跟进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的改革,新修订和颁布的法规、制度要求注册会计师更广泛和细化地服务于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二是跟进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新增了公共预算资金的专项审计项目。三是基于信息化发展,专门在相关服务业务中把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服务独立列示出来,增大注册会计师高附加价值的服务业务。四是归纳提炼了全国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中出现的具有创新性和综合性的业务。 GInZ53cQ  
  值得一提的是,《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在体例上也有所创新,更加方便注册会计师的使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在目录中标注了各个业务种类的数量,利于从总体上把握新业务种类;二是《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在正文之后,还以发文单位为序,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细清单”,以备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时进行查询。 \;3B?8wbIl  
  建议:适时单独提出税务服务业务 : ;E 7+m  
  目前,《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一位业内人士向《财会信报》记者介绍了他对于《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及新业务领域拓展的意见及建议。 icKg7-$N  
  首先,在《2013版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的“非营利机构及其他组织相关业务”项下,包含有8项报表审计业务。其中,第191项业务为“民办学校年报审计”,该业内人士认为,只提年报审计业务范围太窄,建议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将该项业务修改为“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校年报审计”。修改之后,该业务将涵盖“民办学校年报审计”。 T% /xti5$!  
  其次,《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应体现出已开展业务与未开展业务结合的特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可以关注国务院最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精神,适时考虑将“218.工商部门登记年检的验资业务”及“219.其他部门登记年检的验资业务”做相应修改或删除。 wGov|[X  
  第三,截止目前,以往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都是将“税务服务业务”放置在“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之下。建议中注协本次将“税务服务业务”单独提出,与“鉴证业务”、“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并列。把税务与鉴证、咨询放置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能体现出税务业务的重要性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大力开拓的税务业务的决心,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 M<SbVP|V "  
  第四,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的现状的分析,该业内人士认为,新业务领域目前已经有了总体规划,有了顶层设计,有了指导目录,有了人才培养,现在最欠缺的就是如何开展新业务的指南、指引及技术标准等。从一定意义上说,《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解决了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是什么,有什么”的问题,但对于注册会计师如何拓展新业务,“该怎么干”的问题涉及较少。 0U>t>&,"  
  该业内人士建议,中注协及地方协会能像北京注协出版《司法会计鉴定实务操作指南》、《民间非营利组织审计实务操作指南》这样的实务指南,多出版、制定一些相关的新业务拓展的标准、指南,更加有利于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新业务。 :Y}Y&mA4  
  此外,该业内人士还建议,适时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将目前的“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指标”及“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指标”两项指标进一步细分为“审计(鉴证)收入指标”、“咨询收入指标”、“税务收入指标”,以指标标准的变动来引领事务所积极开展新业务。 Rye ~w6  
  来源:财会信报 a>&;K@  
  作者:郝新华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