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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公布,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税收征管法(修改)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对于税收立法项目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类立法项目的背景和意义,财税法专家近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R^=)Ucj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立法规划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行动指南,从立法规划中,可以看出立法项目的重要程度和推进立法工作的轻重缓急。他指出,制定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和修改税收征管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类立法项目并不出人意料,这是对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延续。 "Lp"o
“在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制定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修改就已被分别列入第一和第二类立法项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立法工作没能全部完成,到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制定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继续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而修改税收征管法‘升格’为第一类立法项目,体现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税收立法工作更加重视。”刘剑文说。 D3+UV+&R/
刘剑文指出,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领域,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内,税收立法的进程肯定会加快,加快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一是公众的需要。近年来,税收立法在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以及立法和行政的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已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特别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税收立法权回归的议案,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此次公布的税收立法规划,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公众关切的一种回应。二是税收工作的需要。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树立“法制思维”,这种“法制思维”具象在税收领域就是要通过立法逐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共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执法的成本。 ,`lVB#|
刘剑文说:“过去,我们一直强调效率,强调行政立法,这些年来积累了一些负面的作用,社会各界对此产生了一些质疑,这直接影响到税收执法的效果。因此,从税收工作的角度看,我们也应该加快推进税收立法工作,尽快解决税收立法权回归的问题。” #r4S%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他认为,从这份立法规划中可以看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税收立法工作高度重视、目标明确,立法规划的公布,将使得各界对税收立法进程有了较为明确的预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