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会计准则将绝大多数的预提渠道堵死,利用年终奖的预提来调节利润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的方式如下:年度随意计提或不计提年终奖金;全年总额不变情况下,各个月之间随意调整年终奖金计提标准;年终奖金总额根据利润需要随意估计,下一年度再以会计估计为由进行调整;年终奖很高,由于不预提造成各月成本失真。 Swgvj(y;!A
以下对年终奖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明确。 X^i3(N
一、年终奖是否需要预提 <SdOb#2
年终奖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是否需要预提,关键是要看是否满足确认负债的条件: M0hR]4T
1、年终奖是不是公司的现实义务: =E:sEw2j
一般情况下,年终奖是公司的一种推定义务而非法定义务,即根据公司“多年习惯做法、公开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公司将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年终奖在公司明确规定的薪酬制度,或虽然不是制度但事实上每年都会发放,即构成一种推定义务。如果说发与不发仅是管理层“临时起意”,根本具体不到年度,也就不构成发放年终奖的现实义务。 !uA'0U?ky
2、年终奖金额能不能计量 Ex6Kxd}8
年终奖能不能计量,取决于年终奖的具体制度设计。公司是否有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年终奖的计提是否选择了客观的评价标准、根据标准是否能够基本准确计算出年终奖金。 ~+PK Ws'}F
简而言之,一是能够确定年终奖金很可能会发,二是能够基本确定可发放的金额,财务上就应该计提年终奖金。 h;mOfF
二、年终奖是否能够按月计提 +e#(p<
能否按月计提,取决于能否按月计量。 OaY]}4tI$
如果年终奖是固定的X个月工资,年终奖是按当月效益进行考核的情况下,各月的奖金是比较容易计量的。如果是按年度效益考核,则不到年底,年度效益情况很可能是难以估计的;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认为是可以估计的(如公司有经董事会批准的按月制定的业绩预算),也不排除按月估计的可能性。 Sg13Dp@x
三、年终奖是否构成期后调整事项 3wQ\L=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应在年度内予以计提,但如果存在非客观定量的评价标准,也可能存在在年底难以计量,而只能在第二年完成对上一年的考核后再最终予以确认的情况。 @P h'!
如果本年计提上一年度奖金,且计提日期在资产负债表报出之前,是否会构成期后调整事项?根据期后调整事项的规定,计提上一年奖金属于上一年已经存在的现实义务,上一年未计提只是无确切结果无法计量,期后这个结果确定了,奖金的计量有的新的证据,故应该属于期后的调整事项,需要计入奖金所属年度的报表。 -6^Ee?"
当然,如果奖金结果最终确定是在资产负债表报出之后了,则直接处理在发放当年即可。 F*Ul#yX
四、外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能否支付年终奖 <~e*YrJ?-
按外资企业的相关法律,外资有限公司仍应该在税后利润中计提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具体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并“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外资有限公司一旦转制为股份公司,即应该停止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计提。 |w -s{L3@+
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根据规定和现实的情况看,可以“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等一些集体福利。有外资公司以此为依据,直接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支付年终奖,直接的益处就是可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 ?OGs+G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不能用于年终奖的支付。主要原因,一是年终奖每年都存在,并不属于“非经营性奖励”。二是通过该方式,员工薪酬并未体现在成本或费用中,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冲突。 .~a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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