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账凭证一定要附原始凭证吗? tC@zM.v%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只有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才不用附原始凭证。 M$]O=2h+2
二、非上述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是如果原始凭证丢失了怎么办? _]D#)-uv}C
此时可由其他“凭证”代做原始凭证,分别情况如下: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无法取得外单位证明或者是自制原始凭证,当事人要写明详细情况。 Vyt~OTI\
上述证明或说明,要由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记账凭证。 '=Kof1
三、原始凭证没丢失,但是发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怎么办? Il^\3T+
比如一项业务涉及到收付款,也涉及到非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结转,如果采用专用记账凭证,需要将该业务分别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和转账凭,此时就会出现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 d7_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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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多张记账凭证可以只附一张原始凭证: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m]=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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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而且不属于同一会计主体怎么办? o,Tr^e$
这种情况下要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zvVY:v
五、根据账务处理流程“经济事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是不是只能依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9"HmHy&:E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里的会计凭证是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第十四条)。 `J=1&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