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论 LZm6\x
一、税法的定义 9Vz1*4Ln
1.税收的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5k.NZ
2.税法余税收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x>GB(9ZN
3.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掌握) 6>v`6
二、税收法律关系 kM5N#|!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9^h\vR|]S
1.权利主体(双主体) {g}!M^|
(1)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 yiGq?WA7
(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 98h,VuKVaB
(3)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m?%{ \
2.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 IbC(/i#%`
3.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灵魂 Q=J"#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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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ZzLmsTtzIu
权利:①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②延期纳税权;③依法申请减免权;④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 1a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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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①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②进行纳税申报;③接受税务检查;④约法缴纳税款等。 Ett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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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生、变更、和消灭 8<M'~G%CEq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法只是前提条件,它不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 $uvQpyh
三、主要构成要素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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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例如,增值税的最终负税人为消费者。) V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