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70a7}C\/o
分析:与2012年教材相比,本章内容涉及的主要考点基本上未进行调整。 ,H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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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考点 O,]t. 1V
一、法律渊源(法律的形式)(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FTWH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U~[8U}g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9#a0cp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MRg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a@lvn/b2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t!AHTtI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8KWZ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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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条约或协定 TJp(
【解释】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hY#jo1
【相关链接1】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S3`zB?7,
【相关链接2】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0RW
【例题1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04年) kf~ D m}bV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N3TkRJZ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Ah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