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dd@^e)V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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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胜任能力 ,ic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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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 ,u#uk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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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能力,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否则就是不道德) m b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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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有关注 cNtGjL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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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的关注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审计服务而言,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 MGf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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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密 zIi|z}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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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能否与客户维持正常的关系,有赖于双方能否自愿而又充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 =SB#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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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应当书面承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这里所说的客户信息,通常是指商业秘密。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给客户造成损失。因此,在公众领域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能在没有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泄露任何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不能在公共场合谈论)。但有例外见第五节 V8ZE(0&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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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行为 ,=O`'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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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 =<e|<Ew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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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社会公众的责任 MIo<sJ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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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对社会公众承担责任。(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