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935阅读
  • 0回复

[求助问答]关于2013年CPA税法教材变化的预测(供参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29
3月28日,中注协公布了2013年度的考试简章及其专业阶段、综合阶段的考试大纲。在2013年教材尚未正式出版的情况下,研读了其中专业阶段《税法》考试大纲,做如下分析预测: X8.y4{5  
C,='3^Nc  
第一章  税法总论 f-]><z  
本章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只是结构做了微调,将原第4、5节进行合并,调整为“第4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a(!3Afi  
LH.%\TMN$  
第二章  增值税法 1w)  fu  
本章教材结构与去年一样,仍为11节。但由于去年出台了有关增值税的一些新政,所以本章在内容上会有较大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应该集中在: O 'Am RJ  
1、明确细化了适用增值税13%低税率的情形; %xh?!s|G(  
2、修订新增部分税收优惠; L`pY27 |  
3、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 1O9$W?)Q  
4、增值税退免税规定; w%I8CU_}.  
5、有关营改增的政策规定。 VK$zq5D  
X=#It&m%s  
第三章  消费税法 &$Ci}{{n#  
本章应该会做部分细节修订,主要是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消费税的处理问题。 hqWbp*  
U[Nosh)hu\  
第四章  营业税法 ze$Y=<S  
本章的修订主要体现在营改增和税收优惠上。 QP<FCmt8  
r?]%d!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BUV/twU)  
本章新增“第四节 烟叶税法”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将原先以“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调整为“第五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mR!rn^<l  
|87W*  
第六章  关税法 A{t"M-<  
本章将原“第四节  税收优惠”调整为“第四节  关税减免规定”,并新增“第六节  船舶吨税”。 .CvFE~  
^Bn1;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YkVRl [  
本章将原教材“第七章  资源税”和“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两税合并为一章,内容上资源税可能会有所修订,土地增值税没有实质性变化。 Yim#Pq&_  
W`5a:"Vg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lnjL7x  
本章是原教材第九章和“第十一章第二节 契税法”重新合并调整的一章,内容上无本质变化。 DUQ9AT#3  
N@}gLBf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e-jw^   
本章是由原教材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第一节 印花税法”重新合并调整的一章,内容上主要对车辆购置税法进行了微调,其余无实质变化。 h%/ssB  
0+p 5/5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BZ}`4W'  
本章主要增加了对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并明确了一些特别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 tz3]le|ml  
M-vC>u3Y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gDMAc/V`l  
本章在去年教材做了较大的修订,今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srhFEmgN7)  
4u7Cm  
第十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d~3GV(M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w J/ ~q)  
这两章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QW,cn7  
G}s;JJax  
第十四章  税务代理和税制筹划 *J.c $1#h  
本章将原教材“第二节  商品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第三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合并为新的“第二节  主要税种申报的代理”,内容无实质变化。 ` v>/  
Z%KL[R}^w;  
以上是我个人根据今年考试大纲做出的预测,具体的变化修订,请各位考生以4月份出版的教材为准! |iAEDZn  
pAMo XJ`  
今年CPA税法由去年的16章调整为今年的14章,但内容上应该是有所增加的。由于从去年起实施机考,客观题的权重有所上升,但绝不意味着考试难度的下降。增加的客观题考查的重点虽然集中在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辨析、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上,但请各位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还应关注教材变化及新增的知识点,以及一些细节性的知识点。 '}@e5^oL  
sK#H4y+<  
高顿财经CPA研究院 张老师 P`z7@9*j  
h<GyplG  
bd.j,4^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